环境工程领域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本领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工作要求按照《齐鲁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二、复试
(一)招生领域
环境工程领域招生计划21人,成绩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5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同学只带本科成绩单)、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各学院(所)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复查,并由审查人在复试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字,将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提交学科领导小组。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内容。
1、环境工程复试方式与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专业课命题、考试、阅卷由本领域组织。
(2)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采取英语问答的时间不得少于面试总时间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专业面试总成绩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计入专业面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研招办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3)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不少于30分钟,以100分计,听力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英语听力测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环境工程专业必须统考数学。
3、原报考专业与本领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4、统考数学和英语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
5、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2、学科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具体规则如下:
(1)初试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或相近专业考生。(2)本科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或相近专业考生。(3)如满足前2项条件的考生超过录取名额,则按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初试总分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遴选。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学科(领域)未发送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本领域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0.2×50%+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本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本单位网站上对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置。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通):
1831106180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88728705(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
13626418963(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0531-82605443(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投诉电话(工作时间开通):
18396825818(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3791100410(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
15053170989(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0531-82605403(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通):
1835310871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68606194(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
15098899025(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0531-82605446(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